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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kenPocket官网安卓版本的用户体验评估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2025-05-15 13:22    点击次数:153
 各社区党总支部、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机关各部门:

《临江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江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临江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所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市、县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制定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7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临江镇无非煤矿山及工业园区)及1个工作机制以及成立领导小组。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控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社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7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社区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批学习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结合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平安社区创建,筹划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辖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杭县委 上杭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要求做好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制度,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十个一次”措施。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加强落实重大隐患治理,继续执行县领导挂钩重大隐患整改机制,认真做好红橙隐患整改清零工作。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从安全准入、园区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各环节监管等方面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通过教育培训、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能力。四是积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精准执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打非治违”。五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通过提升专业执法人员比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六是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不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零售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问题。七是重点整治民爆物品行业生产自动控制及安全措施不完善,视频监控存在盲区,安全联锁参数设置不合理,不合格品及生产废料处理不规范,出入库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体旅游、卫健、民宗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配合建设市级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以及建立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推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二是推进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三是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四是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五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动建立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隐患。六是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推动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处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

(六)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公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公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二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三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渡口码头(思源阁)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客渡船超载、冒险航行行为。四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

(七)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开展全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户一房,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全面排查涉疫涉医场所和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落实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进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断更新完善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管线数据,加快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和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四是加强燃气安全检查,抓好餐饮场所用气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持续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加快燃气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指导镇村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五是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高边坡等,健全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九)自然灾害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防洪防潮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监测站点、预警设施、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及有关经费落实情况。检查防汛相关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情况。检查城镇低洼易涝点和地下空间安全隐患。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大力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城镇、村组、居民点,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公园等火灾隐患。

三、进度安排

2020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8月)。镇党委、政府召集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按照《临江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要分门别类的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进行推广。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监站;2022年12月,镇安监站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镇党委、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安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社区和各类单位(场所)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镇安委会要抓总、抓统、抓协调,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分工细案;各责任单位要按工作职责,制定操作细案,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各社区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社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各有关部门要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要抓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各社区要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各领域所有企业单位(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类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组每次指导检查执法,都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跟踪督促整改,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凡因问题隐患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

(三)壮大宣传声势。各社区各部门特要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开设专栏、形成系列报道;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媒体,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宣传;同时广泛动员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打一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人民战争。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障体系,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

(五)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执法,没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执法,企业也要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指导服务组、志愿服务小分队、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

(六)严格问效问责。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镇政府安办加强对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4.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5.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6.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和船舶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7.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8.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9.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10.临江镇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11.临江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四是全力抓好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刻汲取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保持警钟长鸣,敢于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观看学习。各社区、各部门和各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片,并围绕“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注重加强网上传播,各社区、各本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广泛的进行推送、宣传、解读,方便干部职工和群众学习观看,提升网上理论宣传的到达率、阅读率、点赞率。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领导干部培训重点内容,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创新学习形式、拓宽学习载体、提升学习效果,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动教育培训全覆盖。收集本地十个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社区、各部门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突出安全生产月、重点时段和节假日,注重运用e龙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在主要媒体台、报、端、网、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通过播放短视频,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广泛宣传各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措施和成效。结合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平安社区创建,筹划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各社区、各部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社区居委会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强化监管执法,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社区、各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落实安全诚信体系,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完善安全承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充实完善专家库,严格专家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危旧房等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各社区、各部门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镇、居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前培训、基层(新进)执法人员培训、业务骨干实训比武、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着力夯实执法人员理论基础,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有针对性地安排专业性强的年轻干部到安全监管一线锻炼,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至6月)。各社区、各部门结合《上杭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社区、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重点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监督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执法清单、问责清单执行情况,“一企一档”情况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各社区、各部门和企业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阶段(2022年)。总结各社区、各部门和企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社区、各部门要分年度总结本专题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镇安监站;三年行动计划结束后,要对本专题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将总结材料报送镇安监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社区、各部门和企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企业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附件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镇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监管模式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分层分级、到岗到人,知责履职、尽责落实,有效管控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全面制定落实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等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企业要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组织年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晋级挂钩,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法治观念,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十个一次”措施:即每个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向职代会作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每年要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

3.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内部不同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不同工作的流程、环节和风险,制定简洁明晰、便于操作、务实管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应分层级涵盖董事长、总经理、各副总经理,企业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各车间,班组长,一线岗位作业人员,责任清单要涵盖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实现安全责任到岗到人、知责履职、照单办事,让每个员工明白应该干什么。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鼓励企业内部建立一线岗位操作人员违规违章档案,作为转岗、调岗参考,对屡次违规违章的要进行离岗培训,持续提升一线岗位操作人员遵章守纪的主动性、积极性。

4.落实企业应急处置责任。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应急预案的时效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企业要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伤亡损失。企业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监督检查。重视加强对轻微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原因分析,研究落实预防改进措施,防范人员伤亡和有较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企业要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和特点,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投入、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设备设施检维修、外来施工队伍和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让每个员工都明白不该干什么、该怎么干。要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效果定期进行评估,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变化,及时更新,做到每年一调整、三年一修订。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层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要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按照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达到15%左右,充分发挥技术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投入。企业需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机制,保证满足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资金投入使用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要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年度预算管理制度、提取使用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保障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严禁将安全生产经费违规挪作他用。高危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他企业应积极投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财务、安全的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有条件的规模企业要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心。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要认真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采取举办短期培训班、脱产培训班、在职学历教育等方式,分类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成效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要突出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持证上岗,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抓好班组长、车间(工段)主任(工段长)的安全培训,使其掌握生产一线安全管理的基本要领。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有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5.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企业负责人要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的领导,全面规划,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促进员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积极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将安全文化渗透到每一个企业员工。要将宣传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利用岗前培训、班前班后会引导职工在工作中学习安全知识、在实践中运用安全技能,逐步形成安全制度与安全文化、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融为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格局,让安全文化成为企业发展的传承载体。要注重安全文化落地的视觉建设,将安全文化理念由无形变有形。

6.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工作组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主创建,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运行过程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将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纳入员工业务技能培训,熟知重大安全风险的类型特征;细化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依据事故发生概率和可能后果,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制定企业“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布图,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实现“一企一清单”。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其他行业企业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要及时开展专项辨识。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对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示等原则,严格实行分级、分类进行科学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防范技术、防控措施、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时刻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实施动态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全面落实管控责任,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全镇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风险部位、岗位或者车间等醒目位置、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操作区,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预警和有效管控;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要及时处置,并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突出抓好日常隐患、综合性隐患、专业性隐患、季节性隐患、事故类比隐患等排查治理,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红、橙隐患要分别实行市、县领导挂钩治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在隐患整治期间要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形成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按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原则,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保障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到位;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完善和用好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因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由企业依据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公布在职工易见常见的地方,以便职工群众监督。员工(包括企业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内容由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员工岗位职责分别进行明确,经员工签字后留档备查,作为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相关规定要求,TPwallet官网下载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 tp官方下载安卓最新版本202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按照规定纳入安全生产“红名单”管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和待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联合奖惩目录清单,加强对信用记录的应用,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惩戒。企业要坚持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通过三年时间,筛选和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强化对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服务过程控制等方面的监管,从严审核机构出具的报告,对出具虚假报告或负有事故责任的机构依法严厉惩处。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企业要全面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险机构要足额提取、使用事故预防费,通过组建安全生产专业队伍、聘请专家或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等方式积极开展事故预防,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各社区、各部门和规模以上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行业领域特点、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年度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安排,细化分解整治内容、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12月)。各社区、各部门和规模以上企业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行业领域和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社区、各部门和规模以上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各项治理措施,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社区、各部门和规模以上企业要结合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形成科学完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结合各地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单位学习借鉴和推广实施。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总结本专题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镇安监站;三年行动计划结束后,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向镇安监站报送总体工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衔接起来,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各社区、各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各单位各企业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着力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根本问题。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社区、各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专项执法等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整改。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社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先行先试,并树立一批标杆企业作为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3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我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建立健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查、公共参与机制。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严格控制涉及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2.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针对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上杭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六个清单”,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治;对新发现的“红、橙”隐患,要明确挂钩领导、挂钩部门、完成时限,确保隐患全面整治。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风险评估进行确认,风险等级为“红、橙”的,要逐一重新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确认,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3.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全面核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外部安全距离,对不符合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2020年底前应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排查精细化工反应装置,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一律不得生产。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安全风险,减少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和新技术应用,鼓励有关企业进行提高系统安全性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龙岩市应急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我市已有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龙岩技师学院)、安全生产产教融合型企业(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等资源,进一步夯实安全技能培训基础,提升我县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

2.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年初要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增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员培训,真正做到能够内审、整改、提升,从而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建设提升为安全生产内审机制,2020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内审机制,2022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安全生产内审机制。鼓励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对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在日常监管中减少检查频次至正常频次的一半。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加强醇基燃料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对非法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醇基燃料的,一律予以取缔。全面整治“三违”问题,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中发生的违章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月报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每月按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报表,应急管理局将进行汇总、分析,找出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

2.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配合上级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接入系统。

3.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入高资质、高水平安全专家,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力量,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诊断式安全检查,加大安全检查的深度和广度,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断提升应急救援技术能力,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完善“一图一卡一册”,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不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把关不严,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并将关闭取缔的零售店(点)及相关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要根据《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上杭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局、上杭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制定我县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和区域,严厉打击销售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行为。

(七)强化民爆物品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民爆物品行业生产自动控制及安全措施不完善,企业生产区、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生产线关键工序、重点岗位监测不到位,视频监控存在盲区,主要生产设备技术、安全联锁参数设置不合理、预警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分级标识不规范,不合格品及生产废料处理不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储存库区值班室建设、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员工着装、值班值守、出入库管理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镇安监站。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

(二)压实监管责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企业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

(三)强化政策支持。要结合本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微信、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推广专项整治各阶段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用正反典型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支持,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督导服务。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附件4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龙岩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龙政办〔2020〕4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明确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和个人等各方关于消防车通道建设、管理、维护的职责,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细化,抓好宣贯和落实。同时,《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岩公交警〔2020〕45号,以下简称“联动工作机制”)已出台,各有关部门要用好协调会商、联合管理等各项机制措施,破解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执法难”的困境。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配合上级部门对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配合住建、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城市管理等部门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调研分析评估,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配合住建部门按照现行的《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各社区要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居委会成立管理机构或者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二)集中开展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要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健全完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城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城区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各社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等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2.推进城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城区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城区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镇、居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配合教育、民政、文体旅游、卫健、民宗等重点行业部门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星级宾馆饭店、A级旅游景区、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配合教育、民政、文体旅游、卫健、民宗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各社区、各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知识、消防科普等工作。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四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前期排查的“四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镇消防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各社区、各部门要落实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亲自研究、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任务。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科学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附件5

 

临江镇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推动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三年专项行动期间,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着力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能力和水平,积极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努力实现“三个持续下降、一个坚决防止”的行动目标,即力争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企业主责落实。镇交管站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完善安委会、道安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推动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县交通运输局要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加强事故调查分析。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各社区、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推动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完善快速救援救治机制。积极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推动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落实,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推进隐患车辆专项整治。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信科技局等部门联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

2.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3.强化市场准入管理。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推动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镇交管站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

2.强化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协助县公安局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3.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力度。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重点针对“两客一危”、校车以及一次记满12分、易发亡人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类驾驶人实施精准、滴灌式安全警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安全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2.健全风险隐患治理机制。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2.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3.加强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配合县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分析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运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重点违法分析研判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假套牌、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违法嫌疑车辆和重点车辆的查处监管力度。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工信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推动中小运输企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强与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推动列入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治理。加强城市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各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社区、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相关职能部门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镇交管站。2022年12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镇交管站。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安办、道安办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责任落实。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保障投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县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能力。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6

 

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和船舶安全整治

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和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与渔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涉客船等重点船舶得到有效监管;邮政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本实施方案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有机结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将本实施方案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结合《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生产市场环境。

(二)强化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控制

1.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重大隐患内部挂牌督办、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开展公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良整治。重点整治公路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落物网和桥梁防撞设施、桥涵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的主体不明确或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二是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机动车在交汇地段、平交道口处超速、超载行驶或违章抢越道口,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准等。

2.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完善渡口、码头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强化内河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旅游、渡运等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严禁农用船、“非标船”(乡镇船舶)从事非法渡运,落实船舶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紧抓客渡船安全航行,杜绝超载和客危混装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重点涉客水域气象监测点建设,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禁客船、渡船、旅游船舶灾害性天气期间冒险航行。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客、渡运、旅游船舶安全缺陷的检查,杜绝船舶“带病”航行、作业。加强安全管理、船员培训和船舶维修保养。

(四)加强水上交通与渔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1.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水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深入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加强信息共享力度。

2.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五)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

2.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一是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二是建设水上交通综合监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装备设施建设。

3.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5.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功能,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上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各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转达至单位和辖区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社区、各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交通运输与渔业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进行推广。总结交通运输与渔业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社区、各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镇交管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建立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联络人,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强化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及时研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关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安办报告。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统一部署,适时对下级单位开展工作随机抽查,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附件7

 

 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镇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城镇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大力推动城镇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水平。配合做好城镇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配合上级部门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配合上级部门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2.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3.配合上级部门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明确安全发展目标,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涉疫涉医场所和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全镇整治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按《上杭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杭委办〔2020〕10号)要求,开展全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镇一居、一户一房,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强化属地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建筑安全管理责任,从房屋结构安全入手,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同时牢牢盯紧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隐患排查治理,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违法建筑、“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3.加强城镇危房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推进危房整治。

4.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全覆盖、穿透式。

(三)加强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及排水防涝汛前检查。

1.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禁止城区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强力推进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和管道燃气扩大用户面工作,在餐饮行业全面推广、管道燃气民用户逐步使用燃气报警器等安全设备。

2.开展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加强易涝点排查整治、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和排水设施巡查养护,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

(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重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强化镇重点项目工程事故责任追究,对项目因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等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一律停工整改、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一律信用扣分、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强化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对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暂停执业、吊销相关执业证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职业禁入。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深入开展镇重点项目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1)房建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安全隐患;(2)市政工程高边坡、起重吊装、地下暗挖、拆除爆破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建机一体化管理,加强设备使用和保养维修等过程管理,提升建机安全管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强化部署(2020年5月至6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账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行清单、措施动态管理,备案备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直至整改销号,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要收集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区和标杆企业的好经验好作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城镇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城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建设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宣传栏、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形成强大声势,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8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镇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及《福建省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龙岩市工业固体(危废)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上杭县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龙岩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渣土、垃圾的贮存、处理、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化解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结合生产工艺和产废特点,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特别对于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需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重点对工业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并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危险废物是否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瞒报漏报、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联合执法、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筑牢全链条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根据地区产业特点和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优化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结构,消除处置能力瓶颈,补齐短板,严防因处置不及时和不规范造成的安全风险。鼓励支持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针对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依规查处。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镇环保站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社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单销号”,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排查发现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企业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序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同时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社区、各部门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过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社区、各部门要深入分析危险废物等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的开展。

各社区、各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并及时报送镇环保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将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社区、各部门要明确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通过排查、交办、整改、核查、通报约谈、专项督查“六步工作法”,进一步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立行立改。

(三)严格督促指导。各社区、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9

 

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自然灾害安全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紧盯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及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聚焦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火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三年行动”,着力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影响,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关于防汛体制机制建设

1.进一步健全“三级风险应对”“三个协同联动”“三个全面引导”等防汛体制机制,结合我镇实际,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完善我镇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体系,不断提高防汛抗灾科学化、制度化、精准化水平。

2.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组织编制城区超标洪水防御方案,确保管用可行,并按时开展防御超标洪水调度演练推演,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完成山塘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审查情况、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编制情况和各类责任体系落实情况的排查。

(二)关于防洪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

1.持续抓好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确保山塘等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2.充分发挥各类雨水风情监测设施设备和监视监测、预报预警及决策指挥等系统作用,紧盯山洪重点防御区和强降雨重合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覆盖不留死角;落实网格化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并加强对已转移人员的管理,严防发生二次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关于水上交通航运

1.通过检查督查、平台监测和指挥调度,保证内河客渡码头、客船、渡船、施工作业船、长期停航锚泊等船舶安全;保证桥区、施工作业区、避风锚地等重点水域通航安全。

2.落实客渡码头、客渡船恶劣天气禁限航规定,督促航运企业完善防汛防台风预案,加强水上应急救助力量配置和演练。

(四)关于城镇防涝

1.持续做好城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排水降水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基坑工程,要设置牢固牢靠的围挡,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

2.对城镇低洼易涝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排涝站双电源或备用电源配备情况,易涝点应急排涝预案和演练情况,排水管道、泵站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雨水篦、进水井、检查井等畅通情况。

3.对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以及城市地下通道、城市立交桥下、人行地下通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出入口防倒灌设施配备情况,确保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

(五)地质灾害领域

1.加大地灾隐患点的核实排查力度。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对其余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细致地拉网式排查。排查过程发现有地灾隐患的,要及时按规定建立台账,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2.加强地质灾害点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的防治属地责任,大力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危险程度,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开展应急降险、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对自然因素引发、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将其纳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库,积极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有序开展治理,“三年行动”期间,有序开展三处以上地质灾害点综合治理项目。

(六)关于避灾点

确保避灾点要避开易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灾害的危险地段,确保避灾点安全责任落实、房屋结构安全、通风排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各社区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组织制定本辖区自然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社区对行业系统、辖区内自然灾害风险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实现风险隐患防控闭环管理,不留盲点死角,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责任单位、责任人、对策措施,针对重难点问题,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长效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对“三年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固化既成机制和创新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自然风险防控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条块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本系统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全面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防台风、防灭火工作责任体系。各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落实防汛防台风、防灭火工作部门职责,全面开展本系统“三年行动”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做到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三)强化监督指导。镇防汛办对各社区“三年行动”进度进行跟踪督促、技术指导和成效评估,对工作不落实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确保工作质量。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切实纠正“三年行动”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谈兵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用铁的纪律推动“三年行动”落深落细落实。

附件10

 

临江镇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为推进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推动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监督检查责任有效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十个一次”措施。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并做到每年一调整、三年一修订。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要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鼓励员工人人讲安全、处处想安全、事事抓安全;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重大隐患要实行内部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验收人,签字归档备查;要立足自身整改隐患,因客观条件限制企业自身无法完成整改的,应书面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及时协调力量加以解决。

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镇政府镇长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职尽责。各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组织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督促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盯住不放。

三、落实监督检查责任。镇政府安办要抓总抓统抓协调,统筹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汇总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四、落实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隐患及时整改的原则,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各社区、各部门要建立监督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销号清单、执法清单和问责清单等“六个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动态闭环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要建立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逐片逐项逐点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做好分级分类分责任部门分责任人工作,做到“一企一档”。

五、落实奖惩机制。县政府安办将联合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开展督查,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期限内发生问题的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时间到期,因跟踪督促不到位或把关不严、验收不认真而引发问题的,要追究主管部门和督办人的责任。对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严肃追责。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对创新工作举措或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的部门,给予及时性奖励。 附件11

 

临江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为统筹推进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赖  群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刘亮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  组  长:周祺隆  人大主席

田秋香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李  兴  党委副书记(挂职)

高赠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发玉  党委组织委员

葛剑平  党委宣传委员

廖邓旎  党委统战委员  

邱灿贤  副镇长

丘文栋  副镇长

张  晴  副镇长(挂职)  

钟  斌  综合执法协调中心主任    

赖树祥  城区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周牡珍  经济发展办主任

黄贵祥  交管站站长

孔丽珍  文化站站长

邱财彬  涉农办主任

汤文辉  安监站站长

游燕琼  卫健办主任

邱晓珍  统战干事

何启鹏  消防站工作人员

郭兆雄  镇东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郭禄生  镇中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汤发钦  英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月红  天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宋爱玫  镇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发富  镇西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何其能  东南社区党总支书记

蓝  涛  东南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设在镇安监站。工作专班组长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刘亮生同志担任组长,成员由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联络员组成,采取相对集中办公的形式,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如遇职务调整不再另行发文,相关职责由继任者履行。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三年行动”,提出全镇安全生产和“三年行动”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2.协调研究解决“三年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督促检查各社区、各部门落实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和巡查考核。

(二)工作专班职责

1.及时迅速传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示,督促各社区、各部门抓紧落实。

2.负责“三年行动”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会议会务工作。

3.联系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调度、汇总、分析“三年行动”进展,并及时通报汇报。

4.组织起草“三年行动”总体或专题的阶段、年度综合材料和重要文稿。

5.具体组织全县性督查、检查、考核。

6.协调“三年行动”新闻宣传、媒体曝光、信访核查处置等。

7.负责承办日常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三、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常务副组长主持,根据需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审议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重大问题。

2.专题会议制度。会议由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有关成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治理措施,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3.监督检查制度。各成员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4.工作报告制度。各牵头部门每季度分别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治理等情况。